根据校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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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生遴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范晓慧,孙 伟
副组长:朱忠平,李光辉
组 员:郭宇峰,王 军,高志勇,张国范,李 骞,曾伟民,金胜明,王迪蓉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2、工作小组
组 长:李光辉
副组长:朱忠平
组 员:韩海生,甘 敏(钢铁),甘 敏(生物),刘 琨,刘 畅
秘 书:赵天泽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3、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光辉
副组长:朱忠平
组 员:张国范,李 骞,金胜明,曾伟民,申 丽,宋晓岚,刘润清,陈许玲
秘 书:赵天泽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鉴定工作。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1. 我院推免生分为专项指标和面上指标,推荐阶段只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有关高校补偿指标等,详见校本科生院通知。
(1)专项指标:各类学科竞赛及“挑战杯”专项。
(2)面上指标:“双一流”建设学科支持指标、国防生、退役士兵专项、艺术体育和社会工作类、生命科学与技术试点班等类别指标与面上专业分配指标。
2. 我院的相关指标:
(1)面上专业分配指标:
①
矿物加工工程 17名
②
生物工程 8名
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6名
(2)“双一流”建设学科支持指标2个。
三、有关推免生的成绩
1.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2. 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除以下第4点中(1)—(3)类情况外),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3. 其他推免学生的排名以学校教务系统公布的专业排名为准。
4. 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如下:
(1)受疫情影响,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未完成,或因考试延迟导致9月20日前未出成绩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受疫情影响,因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程未组织补考,有课程不及格者,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3)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等推迟,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4)对于存在上述(1)—(3)类情况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如果在本学期内进行的2019-2020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及补考后仍不及格;以及参加本学期9月份进行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考试后,仍达不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学院遴选原则
1. 学院遴选推免生的原则是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推免生的相关政策要求,同时根据2015年公布的《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学术能力加分的细则(试行)》,考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文化课加权平均成绩和在读期间的学术能力加分进行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择优推荐(综合得分相同时,文化课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2. 通过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加分的学生【该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已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奖的除外】,由学院各系根据学校通知的规定组织审核鉴定,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学院统一公示,未参加审核鉴定的将不予推荐。
3. “双一流”建设学科支持指标:2人,本院各专业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时务必注明“双一流”。
五、工作要求与日程安排
9月21日,学院公示2017级学生的学术能力加分。
9月22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发布推免通知。
9月22日―23日,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2及相关材料至学院教务办。
9月22日―24日,学院组织对通过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加分学生的审核鉴定,提交审核鉴定意见。
9月25日,学院审核材料,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9月25日下午16:30,学院将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
六、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20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七、其他事项
1. 具体可参看中南大学“校内通知”栏中“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 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3. 学生只能申请一个类别的推免资格,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4.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 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为10月12日)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
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网址为http://gra.csu.edu.cn/yjsy/,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7. 该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