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2020级化学生物环境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化学化工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冶金与环境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审核,现将分流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1: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附件2:应用化学专业
附件3:制药工程专业
附件4:生物工程专业
附件5:生物技术专业
此结果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刘老师:88876675。
化学化工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