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教师教学评价机制,评选一批品德高尚、教风优良、教学水平高的优秀教师,发挥标杆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全院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根据《中南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中大教字〔2021〕10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原则
以评促教,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教师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参评课堂教学类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应完成1门本科生课程(不低于32学时)的课堂讲授,且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院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的50%。
(三)教学态度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日历进程组织教学,教案(课件)及时更新,课程考核科学、公正、严格,过程评价合理,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规范。
(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法活动,潜心钻研教学业务,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将先进的教育思想融入教学方法与手段,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贯彻以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学效果好。
(五)积极参与推进学院教学建设,牵头或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贡献力量。
三、评选流程
(一)采取教师申报和学院评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推荐。
(二)学院有计划地组织院系领导、院级督导、同行听课交流,不定期举办院内公开课活动,促进教学法活动的有效开展,积累教学质量数据。
(三)每学年末,及时汇总督导(校、院两级)、同行(领导)、学生三方评教数据。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该学年评教数据进行会评,确认拟评优名单报送学校。
四、评选规则
(一)根据学校督导、领导(同行、学院督导)、学生评教的结果,学院按分类评价权重分别为40%、30%、30%计算给出每位专任教师的综合评价分数。
(二)若缺失一方数据,按照另两方数据进行汇总;若缺失两方数据,不参与评优。
(三)若缺失数据为学校督导,则按照领导(同行、学院督导)60%、学生评教40%的原则划分权重;若缺失数据为领导(同行、学院督导),则按照学校督导60%、学生评教40%划分权重;若缺失数据为学生评教,则按照学校督导60%、领导(同行、学院督导)40%划分权重。
(四)同等条件下,本着鼓励青年教师的目的,优先推选青年教师。
五、不予参评情况说明
(一)学生评价平均分排名本单位后50%。
(二)校级督导评价平均分排名本单位后50%。
(三)没有及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教学文档/试卷归档。
(四)课程过程评价或考试考核有明显不严格、不合格现象。
六、附则
本细则经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