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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我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选拔方式

    1.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照学科情况、当届本科生规模及当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数量确定各系(专业)分配名额。

    1.2 “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如下:

    (一) 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 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四) 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1.3 “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办法如下:

    (一) 本校学生选拔工作一般从大学本科二年级下学期结束后(五年制的从三年级下学期结束后)开始选拔,其他“双一流”高校学生选拔及本校补充选拔结合推免直博计划招生工作开展。

    (二) 学生自愿报名。

    (三) 各位学生通过讲PPT的方式,汇报自己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外语水平、获奖荣誉、论文发表、专利申报、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情况,导师团队打分,满分100分。

    (四)根据总分由高到低原则择优筛选,确定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五) 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六) 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二、导师团队

    2.1由院士、千人、长江、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四青人才、二级教授等领衔3-5位博士生导师成立指导教师团队。

    2.2 每个系(专业)成立1-3个指导老师团队,每个团队指导“拔尖创新计划”学生每年不超过1人。

    2.3 各系(专业)导师团队成立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三、 培养方式及考核

    3.1 “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本+5”的培养模式。

    “本”是指本科生阶段的学习,本科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课程体系联通,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5”是指博士生阶段的培养,进一步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尽早进入科学研究环节,与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学分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3.2 本科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夯实学科基础,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团队与培养单位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进入导师团队科研实验室,培养学生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3.3 博士生阶段的培养按照“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国际胜任力培养,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博士生阶段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1-2年(由学科与导师团队确定本学科合作机构,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学校学科要求)。

    3.4 “拔尖创新计划”考核办法

    每学年由各专业成立考核组(其中包括除导师团队外的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博导)以面试为主要形式对入选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视情况进行分流淘汰。

    各位学生通过讲PPT的方式,汇报自己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外语水平、获奖、论文发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情况,考核组成员打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60分以上者,即为合格。

    3.5本科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一)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二)入学以来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未进入前10%者。

    (三)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四)大四(五)第一学期未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者。

    (五)自愿退出计划。

    3.6  博士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一)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二)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三)学位课程不及格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四)导师团队经综合面试考核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五)自愿退出计划。

    3.7 学生一旦转出“拔尖创新计划”之后,不能再申请转入。

    四、资助政策

    4.1 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3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2 “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2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4.3 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五、附 则

    本办法自2019年6月21日起施行,由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