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化学化工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冶金与环境学院共同协商,制定化学生物环境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钟宏
副组长:田庆华 刘有才 朱忠平 张凯 杨华明 卢红梅
成 员:王晖 刘艳飞 桑商斌 刘常青 施树云 曾伟民 薛生国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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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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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上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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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专业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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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上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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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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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生物环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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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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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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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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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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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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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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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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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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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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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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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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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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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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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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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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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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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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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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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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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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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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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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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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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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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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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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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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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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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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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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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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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分流细则
1. 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此次专业分流。
2.按照 “自主申请、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开展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时,尊重学生的申请志愿,以填报的志愿顺序为主要依据;同等志愿下,按学生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确认专业。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5. 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化学生物环境类专业分流工作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流程如下:
1. 参与分流的学生于第二学期,根据本科生院通知及化学生物环境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兴趣志向,填报本大类内所有分流专业志愿并排序。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应服从工作小组安排与调剂。
2.工作小组结合学生的志愿和成绩(以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准),依据本大类内专业分流年度实施细则,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具体方案是:①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未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分流上限人数时,根据成绩排序录满至上限。②第一轮未确认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
3.专业分流后,工作小组在化学化工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冶金与环境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大类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化学生物环境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化学化工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