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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2017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届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

    为保证你们及时顺利地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现将有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请本人主动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并以支部为单位上报学院党委(总支)。对于省外就业的同学,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省委、市委、县委等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或省级各种工委(如教育工委、企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等等)的组织部(处)。对于在铁路、部队、民航、金融等系统就业的同学来说,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厅(局、师)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政治)部门。对于省内就业的同学,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县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2.毕业生党员除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外,毕业时其组织关系应从学校转入到新的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含自费留学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在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检查一下姓名、单位、预备/正式、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问题,请尽快到学院党委(总支)进行更正。

    4.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逾期作废,学校不再予以重新办理。

    5.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如果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不慎遗失,请在介绍信开具之日起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经学院党委(总支)审核同意后,可重新办理1次。

    6.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以后,因改派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的,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批表》,经原所在的学院党委(总支)审核同意后,重新办理。

    希望广大毕业生党员能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与要求,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以坚定的信念、宽广的胸怀、创造的激情、务实的态度,积极投身、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