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室工作 > 实验室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生院管制类化学品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5-1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14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来我院对管制类化学品仓库和部分实验室进行了检查,发现管制类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存放,实验室药品架上随意摆放有管制类化学品,台账只有领出记录,没有归还记录等一些问题。于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我院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要求尽快整改。

    经学院院务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6月开始,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安局和学校、学院的化学品管理条例(附件一)对管制类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以后各位老师购买和使用管制类化学品名单(附件二)都按照此规定执行。

    一、清理移交管制类化学品

    1、在6月10日前整理出本人负责的实验室里现存的所有管制类化学品(包括以前留存无购买记录的),打印出清单,并在每瓶试剂上注明本人姓名。

    2、6月11日到6月15日期间把清单上的还能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移交到和平楼320房,清单上已过期需要报废的管制类化学品锁到药品柜,等待学校收集处置。因未上交管制类化学品导致的后果,由相关责任教师承担。

    二  管制类化学品日常管理办法

    清理工作完成后,学院将从6月19日开始对管制类化学品按照下面方式进行管理:

    1、管制类化学品的购买方式按照已有网上申购程序进行,购买回来后统一存储在320房。

    2、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到9:30到和平楼320房领取当天要使用的管制类化学品(领取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日工作需要量),领用人员必须为学院在职教职工,学生一律不允许领用。周六和周日需使用的药剂,在每周五上午领取。领用人员对危险化学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一天在微信群预约第二天领取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微信群名:资生院化学品管理)。

    3、使用完毕后如有剩余的化学品,必须在下午4:50到5:20交回药品存储室。如需晚上使用,应存放在有专人保管的上锁药品柜内,并做好记录,剩余的化学品第二天早上送回。周五领取的药剂,在周末应按要求妥善保管,下周一上午送回。

    4、领用的管制类化学品必须锁在药品柜中,严禁随意摆放在实验室台面和药品架上。

    5、学院相关领导和安全专管员将不定期对管制类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登记台账进行检查,未按照要求做的将暂停使用管制类化学品资格直至改正到位。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