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同学:
经个人申请、资格初审和专家评审,我校拟推荐王鹏等同学为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分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两类,详细名单见附件一)。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已经开通,请上述同学登陆网站http://apply.csc.edu.cn开始网上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6438f628a0544a159cb166c92fa26e11.shtml;
其它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类的同学必须在公布的名单范围内,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类的同学可以放宽到名单范围外,3月15日前能获得国外院校明确入学意向并提供学费资助的其他全日制优秀学生也可报名;
2. 网上报名完毕后,请先于3月15日之前提交网上报名申请表,同时将300字左右并经二级单位审核把关的单位推荐意见word文档(包括被推荐人学习计划、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应注明年级、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发送到fao@mail.csu.edu.cn 。等学校接收受理后再将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三份,于3月18下午5点之前将下列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不要装订,每份用回形针夹好即可)交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本部计算机楼307):
1)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正反打印,申请者本人签字)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申请者本人签字,申请表上如果相片打印不成功,可以粘贴);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校内评审意见表(攻读博士学位类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5)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类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6)身份证复印件;
7)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8)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类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
9)成绩单复印单(自本科阶段起);
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不需提交);
11)在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所在年级,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时间和目前所在的年级);
12)推迟毕业证明(拟留学期限会影响到正常毕业的联合培养类申请者提交);
1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攻读博士类按国外接收院校要求提供;联合培养类有有效合格雅思、托福或WSK成绩的提交相应成绩复印件,学校统一开具成绩合格证明);
14)学习计划/联合培养计划(英文,1000字以上,中外导师签字);
15)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16)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各3页以内,中方中文,外方英文,导师签名);
17)获奖证书复印件(近5年内获得,不超过3份)。
如果申请的是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清单见http://www.csc.edu.cn/Zhuanti/0d79363adc5049999fd8c95a25b9c7e6.shtml),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交一份向外方提交的整套申请材料。
3. 有关申请材料的要求请登陆http://www.csc.edu.cn/Chuguo/6762db8daaf546f8915e8285b97093c2.shtml查询;
4.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
(1)“申报项目名称”请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机构”请填“中南大学”;
(2)A栏中“最高学历”栏目,是指目前在读年级,如果是大四或研三的同学,一定注意选填“应届**”,“最后毕业学校”请填写“中南大学”;“已获最高学位”需填写过去已获得的学位;“移动电话”栏目,务必填写本人移动电话而非家长电话;B栏中“计划留学单位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他费用”主要指的是学费和英国大学收取的板凳费,其他的费用无须填写;D栏中,如是尚未完成的学习阶段,所获证书/学位可填写即将获得的学位,如是本硕连读、硕博连读或本硕博连读者,请在所获证书/学位栏目注明;
(3)关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985基地/平台”以及“创新团队”的名称请见附件二;
5. “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把关,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暂不填写;
6.打印预览:如果打印预览中表格出现向后页错位,可将打印页边距改设为9.01,或另换电脑再试打印效果;
7.申请材料如果要求的是复印件则提交复印件,原件自己妥善留存;
8.如果申请人同时申请了几个学校,但是目前仅拿到了A院校的录取通知,申报第一批并被录取,然后又拿到了B院校的录取通知,此时如果申请人要求取消第一批资格并申请第二批去B院校,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项目管理委员会
2011年3月9日
附件一:我校拟推荐申报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候选人名单;
附件二:我校国家重点学科等名称。